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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

2001年 - 《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字示范法》

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了解到该公约状况的变化后随时增补本页。

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每年还编写一份文件,列明各项公约的状况以及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的颁布情况,该文件可在 贸易法委员会各届相关会议的网页上查到。

下述区域已根据《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字示范法》颁布立法:

中国 (2004年),墨西哥 (2003年) ,泰国 (2001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2006年) 和 越南 (2005 年)

 

颁布了受示范法和示范法基本原则影响的立法: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 (200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