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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名示范法及立法指南》 

贸易法委员会于2001年7月5日通过《示范法》,《示范法》旨在提高电子签名的使用的法律确定性。利用《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第7条所载的灵活原则,确定了使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等同的技术可靠性标准。《示范法》采用技术中立态度,避免偏袒任何一种特定技术产品。《示范法》进一步确定了基本行为规则,这些规则可作为评估签名方、援用方和干预签字过程的受信任第三方可能的责任和赔偿责任的准则。

大会决议

案文-颁布指南

状况

准备工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