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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法委员会的由来、任务和组成

由来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于1966年由大会设立(1966年12月17日 第2205(XXI)号决议)。大会在设立贸易法委员会时承认,各国的国际贸易法律存在差异,给贸易流通造成了障碍,因此,大会把贸易法委员会视作联合国可籍此对减少或消除这些障碍发挥更积极作用的工具。.

贸易法委员会成立之前的档案文件

任务

大会赋予贸易法委员会促进国际贸易法逐步协调和统一的总任务。贸易法委员会自此成为联合国系统在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核心法律机构。

组成

贸易法委员会由大会选出的60个成员国组成。成员的构成代表了世界各个不同地理区域及其主要经济和法律体系。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六年,每三年半数成员任期届满。

自2012年6月25日起,贸易法委员会成员及其任期届满年份为:

阿尔及利亚 2016
阿根廷 2016
亚美尼亚 2013
澳大利亚 2016
奥地利 2016
巴林 2013
贝宁 2013
玻利维亚(多民族国) 2013
博茨瓦纳 2016
巴西 2016
保加利亚 2013
喀麦隆 2013
加拿大 2013
智利 2013
中国 2013
哥伦比亚 2016
克罗地亚 2016
捷克共和国 2013
埃及 2013
萨尔瓦多 2013
斐济 2016
法国 2013
加蓬 2016
格鲁吉亚 2015
德国 2013
希腊 2013
洪都拉斯 2013
印度 2016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2016
以色列 2016
意大利 2016
日本 2013
约旦 2016
肯尼亚 2016
拉脱维亚 2013
马来西亚 2013
马耳他 2013
毛里求斯 2016
墨西哥 2013
摩洛哥 2013
纳米比亚 2013
尼日利亚 2016
挪威 2013
巴基斯坦 2016
巴拉圭 2016
菲律宾 2016
大韩民国 2013
俄罗斯联邦 2013
塞内加尔 2013
新加坡 2013
南非 2013
西班牙 2016
斯里兰卡 2013
泰国 2016
土耳其 2016
乌干达 2016
乌克兰 2014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2013
美利坚合众国 2016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2016

成员国历史

联合国大会选举贸易法委员会成员 - 新闻发布会 *

经常提出的问题-贸易法委员会的由来、任务和组成